之前去拜访过一个建筑设计公司的客户,说着税收政策他很是感兴趣,因为了解他们这个行业的现状,主要是靠人力,设计师出设计图,然后收取相应的费用,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的设计费很普遍,但是他们的成本费却非常少,除去一些隐形成本入不了账的,所有能想到的成本费用加起来估计不占收入的十分之一。当然除了成本票比较难以获取外,在“以票控税”、“查税必查票”的大环境下,如何能够减轻成本费用导致的利润虚高而缴纳的高额所得税和稽查严格问题呢? 我给他提了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对成本没有严格要求,而且不用实体办公,注册地址也是真实的,每个企业对应一个地址,都有门牌号的。所以对于受成本票压迫严重的企业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个绝佳选择,况且还不用担心是虚拟地址! 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中是需要一个法人的,不过办理过程中是不用法人到场的。而且在园区成立的个独是能够运用核定征收政策来让企业降低税务方面的费用支出,节省更多的资金去发展企业。 简单说说我们的政策:个人所得税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核定后0.5-2.19%,增值税还有地方留存部分的返还奖励(30%-50%)。对于建筑设计行业来说,通过业务分流的形式就能将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股东分红税降至不到5%的综合税率,这的确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作为老生常谈的税收筹划,方法千篇一律,但合理合规高效便捷应为首要,借助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简税目的,既上交了税,又减轻了税压,的确是个值得一试的好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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