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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都有这样一个问题,明明企业赚钱了,为什么老板还是说自己没钱呢?这里从两个方面分析: 情形1: 企业盈利能力很强,利润较高,但都是应收账款,因此企业报表上虽显示挣钱了,但是实际上却没钱,也就是有利润、没现金。 情形2: 企业盈利能力很强,利润较高,但由于企业属于自然人股东架构,老板拿到钱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分红个税,这就必然会造成企业明明很赚钱,但是老板个人却没钱的现象。 那这种普遍存在的困局怎么破? 众所周知,地产行业的税负向来沉重。前不久一位地产公司的老板找到涵税税,表示接下来会有上亿的工程,就算公司交了25%的企业所得税,股东也不敢分红,因为纳税实在太高了(企业所得税+分红税后的钱才是能拿到手的),而且现在股东们已经有好几年没分红了,今年打算分红,但是想不到好的办法,问如何才能能够低风险低税率的解决这种困局。当前节流比较好的方法之一,就是事前进行税务规划,在工程款还没有到企业账上的时候就开始筹划,合法合理降低税收成本支出。 提醒:只有交过税的钱,才是真正属于你的钱,同样只有交过税的收入,才是合法的收入。所以纳税是肯定的! 首先,如果全部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肯定不现实,资金太大了,而且个人独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合规不合理,少数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是可行的。其次,只成立有限公司享受财政扶持,解决不了进项和后期财政扶持分红的问题。所以,这种情况可以选择配套使用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首先将原地产公司的部分业务分包给园区的有限公司来做,然后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为园区有限公司提供业务所需的其他服务,通过这种业务分流的形式,将企业税负降低。 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后在园区纳税,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扶持,同时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了服务,部分合作款需要单独支付给个独企业,个独企业纳3.16%的税后剩余利润全部归投资人所有。 有限公司扶持政策: 纳税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实际所得部分的40%-60%扶持给企业作为入驻福利,其中增值税地方留存40%,所得税地方留存32%; 比较适合考虑长期发展的企业,同时增和企两方面降负。行业无限制,再生资源等特殊行业暂不考虑接受入驻。 个人独资企业政策: 优惠一:2020年的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征收率征收,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个人独资企业目前增值税同样按照1%征收。 举个案例: 1、若是3%征收率,年销售额500万元,增值税缴纳=500万/1.03*3%=14.56万。 2、若是1%征收率,年销售额500万元,增值税缴纳=500万/1.01/*1%=4.95万。 优惠二: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然后按照五级累进制5%-35%计算,算出来的个税税率0.5%-2.19%。 举个例子: 1、查账征收:年销售额500万,个税缴纳=500万/1.01*35%-6.55万=167万。 2、核定征收:年销售额500万,个税缴纳=500万/1.01*10%*30%-4.05万=11万。 优惠三: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为增值税的6%。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附加税,而这三个税种加起来的税率更是在3%左右,税率非常的低。企业缺乏进项票、所得税、增值税税负重,都可以考虑下这两种优惠政策。不需要人员到场就能办完整个流程。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公众号《涵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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