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大师
 
- 最后登录
- 2020-8-6
- 注册时间
- 2020-4-30

|
深圳环评环保验收程序具体操作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之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深圳: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环保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会进行安排
3、委托检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吸纳灌木,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4、提交验收材料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符合眼球的验收材料后,应在30天内组立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对于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