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香港,计划经营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业务的机构,必须获香港金融管理专员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认可。香港实行存款机构三级制,即银行三级发牌制度,分别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这三者统称为认可机构。
申请条件:持牌银行要求资本不低于3亿港元,客户存款总额规模不得低于30亿港元及资产总额40亿港元;有限制牌照银行要求资本不低于1亿港元;接受存款公司要求资本不低于2,500万港元。
如您想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拨打登尼特热线: 微信联系:13428934460( tannet-)或发QQ3001959162进行咨询或访问网站www.tannet-group.com。登尼特欢迎各位商家也随时来访本公司:国内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