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的销售方,一般情况下是已经办理过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来进行开具。但是,如果销售方是自然人个人呢?自然人在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下,是不能主动申请领用发票的。那如果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比如向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不动产或者出租不动产,怎么开具发票呢?能不能提供代开呢?
答案是可以的。 自然人代开筹划方案:综合税负1.56%。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核定0.5%。 比如:企业直接向自然人购买服务,支付服务款,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①自然人做的业务,接收到服务款,真实业务,不存在虚开行为。 ②个人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税核定纳税,完税证明也明确是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税法,生产经营所得是不可代扣代缴的,所以不存在代扣代缴风险。 ③自然人去税务按照综合1.56%的税率代开,甲方公司拿到票后可直接入账。 ④ 操作简单,不设企业,成本低,1-3天出票;不涉及强制升级一般纳税人,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固定为1%,票和完税证明具备; ⑤所需资料:开票信息、个人信息、合同。 要求:企业业务真实,保证三流一致,不能存在造假行为。如果甲方公司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票,自然人也可以考虑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性质),用个人独资企业接业务,服务款打到个独企业上,个独企业开具1%(3%)的增值税普票或专票给到甲方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10%核定征收,核定后税率0.5%-2.19%,2020年小规模增值税1%,附加税0.06%。加上增值税附加税,综合税率3.21%以内。转眼就到了下半年,建议年底缺票的企业提前筹划,办理高峰期时间上没把控好面临的也许就是高额的所得税了。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以关注公众号《涵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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