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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行业发展潜力大、业务形式灵活、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今年线上教育的发展十分迅速,不少教育培训公司利润可观。但由于教育培训行业的特殊性,该行业在所得税这块面临较大的税负压力。 1、内部教师人工成本高教育培训行业优质的教学资源是吸引客户的核心因素,有口碑且能自带生源的教师往往被高薪聘请加入,较高的薪资,对教师来说意味着较高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对企业来说意味着较高的人工成本压力。 2、外部教师支出无票为了吸引生源,教育培训企业会聘请外部知名教师授课,这部分的支出往往比内部教师工资更高,若是知名外部教师按照一节课课时收费,一课程下来就很有可能达几十上百万了。而这些外部教师通常为个人,不能提供发票,等于企业发生的成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导致企业所得税变高,税负压力增大。 可以发现,老师的薪金比较高,如果长期拿不回票,企业人工成本高、税负也不会低。先看看内部外部讲师的个税怎么缴纳? 案例1、张某为北京某在线教育机构金牌讲师,各项扣除后,120万/年,根据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按45%缴纳,也就是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120-6)*45%-18.192=33.108万。 2、王某为北京某在线教育机构聘请的一名知名外部老师,一节课2万,整个课程50节。也就是说王某的劳务报酬100万,需要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100*(1-20%)*40%-7000元=31.3万。 可以看出,无论是内部老师,还是外部教师,在高薪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金都很高,怎么解决比较好呢?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通过在山东、重庆、上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XX工作室、XX中心),以业务分流的方式进行筹划。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税率在0.5%--2.19%之间(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0.5%-3.5%(一般纳税人,年开票额建议控制在5000万左右),一家小规模核定征收的个独企业综合税率5.21%以内(2020年综合税率仅在3.21%以内),相对于有限公司缴纳的25%+20%所得税而言,是具有很大降税优势的。 分析:教师张某在上海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张某先改劳务合同关系为业务关系,然后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跟原北京培训公司签合同,120万报酬直接打到个独企业纳税。 教师王某在上海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直接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北京培训公司签合同,100万报酬打到个独企业纳税。 以年开票额120万,纳税情况举例:个税:120万/1.01*10%*20%-1.05万=1.33万 增值税:120万/1.01*1%=1.19万 附加税:120万/1.01*0.06%=0.07万 共计:2.59万 缴纳完税金之后,个独企业的投资人就可以把钱提到自己的私卡上自由支配了,不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以关注公众号《涵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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