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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涉及的税收真是方方面面,税收压力也是无处不在,其税收涉及的种类不仅繁杂,且税负率还比较重,也不仅仅只是体现在增值税方面,有时候所得税的问题也是十分的让人烦恼。比如一些材料费,劳务人工费,工程款,装修款等,对方大多为零散个体户或者个人的情况,这些是很难获得成本票的。 自从金税三期的上线正式全面运用于税务系统后,税务部门对于企业税收的监管可谓上了一个层次,所以企业目前想要在这样的情况下降低税负,达到少缴纳税收的目的,就必须要选择合理合规的方式解决,如税收优惠政策。 下面“税筹及时雨”就为您介绍一下建筑企业在支付工程款,装修款,材料费及人工费之类的费用时没有相应的成本费用入账时如何合理的通过一些地方的优惠税率解决。 上述几类的费用没有成本票其实可以通过自然人D开的方式解决,现在在山东一些开发区或者旅游区,当地为了其本地的经济发展,通过自然人D开核定征收优惠税率的方式吸纳外地的一些零散税源,所以在当地自然人D开核定征收后的综合税负率是非常低的。 当地把D开的个人看作是一个个体户的形式,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4%,其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为0.5%,综合票面税率就是1.54%就可以完税了,可以说这个税负率是非常低的了,而且是核定经营所得税,不是综合所得,所以是不需要汇算清缴,不需要代扣代缴的,个人缴纳税金后直接把开出来的成本票提供给支付企业做成本入账即可。 当然这只是解决建筑企业的一种便捷方式之一,也要一些其他的方式可以合理的解决,或者从企业自身的财务制度,财税结构上进行优化,从源头上解决好。 目前在山东地区自然人D开主要是方便快捷,流程快,基本当天就可以出票,而且不需要D开人本人到场,但话说回来,无论是那种方式,我们业务方面是需要真实可考证的,毕竟是通过合理的优惠税率降低税负的。需要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公众号“税筹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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