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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是? 生育津贴是职工(包括男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产假工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兼得?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职工原工资标准?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骏伯人力从事人事外包服务17年,建立了业内领先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我们提供的不仅仅是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而是对客户的企业进行专业的咨询及诊断。 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预防企业潜在的风险。骏伯公司专心经营人力资源外包业务,公司建立了员工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客fu系统,工作流程专业规范。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招先生 联系电话:15816927432 QQ:2856957353 微信号:1581692743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大厦2203室(福田社保局旁,1号线岗厦D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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