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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管辖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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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的要求是,债权证明的签发必须基于申请人的自愿,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管辖权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

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

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债权人的代位权管辖是怎样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4、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

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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