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推广网推广标签      禁止一切违法信息推广,否则封号,本站所有信息为网友发布,谨防上当受骗!

免费推广

QQ登录

免注册,加入推广网

免注册,成为推广员

查看: 47|回复: 0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合同法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包括哪些

[复制链接]

267

主题

267

帖子

3204

积分

推广王

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21-6-2
注册时间
2020-4-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在实践中,许多人把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混为一谈, 因此下面催天下(cuitx)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强制措施。

合同的保全与财产保全都是债权人享有的一种权利,但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1、适用的法律不同

财产保全,是程序法中制度,适用的程序法即《民事诉讼法》,必须依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适用的是实体法即合同法,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2、申请的条件不同

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3、保全的措施不同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而合同保全的措施代位权或撤销权。所谓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已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的债权;所谓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的行为。

4、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不同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财产保全债权人只向债务人提出申请,而不能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提出申请。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与第三人实施一定的行为致使债务人用于承担责任的财产减少或不增加,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时,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允许债权人享有并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此种现象可以看作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推荐:

合同保全解除权的主体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cuitx.cn/Help/Insurance/InsuranceShow.aspx?Id=87197



[backcolor=rgba(0, 0, 0, 0.6)]编辑




中国推广网提供免费推广,免费营销,免费发布广告信息的网络推广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本页面

小黑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推广帮助|(京ICP备16009988号)

中国推广网(推广论坛)是免费网络推广平台||免费推广就上中国推广网

技术支持:推广网官方

中国推广网·推广精英聚集地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