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骏伯人_mKPkg 于 2021-3-3 14:30 编辑
小王在武汉上大学,毕业之后去了深圳上班,但是深圳的房价太高,小王就想着工作几年后回来武汉买房。可是武汉出台了限购令,小王不是武汉的户口,所以就想着先找一家武汉的社保代缴公司缴纳社保,但是自己目前还在深圳上班有缴纳社保,不知道这种情况能否办理。 首先先说明下,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是可以两地同时缴纳社保的,这是因为全国还没有实现社保网络一体化,也就是说你在北京缴纳的社保是在武汉查不到的,所以两地可以同时缴纳社保。 不过社保全国联网是趋势,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的,到那个时候可能就不能在两地同时缴纳社保了。那这个时候就存在了一个问题,目前两地同时缴纳的社保在社保联网后该如何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在咨询了社保局,得到的回复是这样的:两地同时缴纳的社保,不重复的时间是可以累积计算的;重复缴纳的时间不累积计算,可以申请将一地的重复时间的社保办理退费手续。 举个例子:小王2013年1月-2016年11月在深圳缴纳社保,2016年3月-2017年4月在武汉缴纳社保,如果此时全国社保联网了,那小王的社保该怎么处理?首先小王的社保总体缴纳时间是2013年1月-2017年4月,重复缴纳的部分是2016年3月-2016年11月的社保,这段时间在深圳和武汉是同时缴纳的,你只能申请保留一个地方的社保,另一个地方的社保就会退费给你。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8年的Hr行业经验! 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有60家直属分公司 ,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全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 全国分公司网点分布: 广州(增城、从化、番禺)、北京、上海、深圳、佛山(顺德、禅城、三水、南海、高明)、中山、珠海、汕头、韶关、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清远、河源、阳江、汕尾、东莞、潮州、揭阳、云浮、南宁、福州、厦门、海口、天津、石家庄、长春、哈尔滨、沈阳、济南、青岛、呼和浩特、南京、苏州(苏州园区、昆山)、无锡、扬州、杭州、成都、重庆、昆明、贵阳、西安、西藏拉萨、太原、乌鲁木齐、兰州、银川、西宁、武汉、郑州、合肥、南昌、长沙等。 提供全国范围(社保及公积金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如有疑问或需要欢迎咨询: 公司: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咨询热线(微信同号):13760141318 郑先生 办公QQ:15520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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