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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家所了解到的自然人代开基本都是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开的个人需要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比较高,收入超过了4000后的个税税率基本为20%以上。 简单来说劳务报酬就和平常的工资薪金是一样的扣缴方式,只是税率不同,实行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和工资薪金等汇算清缴,因为同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税,一般收入较高的情况下个人需要承担的所得税就比较高。 一些个人或者小团体承接的业务,如设计费、推广费、咨询服务费或是促成双方达成合作的居间服务费等,往往这些收入都是一次性的或者说金额比较大,对于支付服务款的企业来说也需要这笔支出的成本票。 某中间人促成两方达成业务合作,按照事前约定获得居间服务费20万元,一次性付清,且收款人需要提供对应的票,收款人作为个人没开票资格的时候就只能去申请代开,如按照常规的劳务报酬那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1-20%)=20万元*(1-20%)=16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6万元*40%-7000元=57000元。 上述就是根据劳务报酬对应的相关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预扣预缴,在年终时和工资薪金等其他几项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总的来说这种模式的代开个人需要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比较高,很多人不愿意开票。 除了常规的自然人代开外,其他一些地区自然人代开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代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当地为了整合零散税源,吸纳税收,自然人代开也可以按照经营所得税收的方式核定征收,这就相当于是把个人看作是一个个体户的形式,注册电子税务局做个临时的税务登记即可。 代开时需要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为0.5%,有的地区是1.5%,综合起来在2%左右即可完税,并开票的当时就能出具完税凭证,不需要由企业代扣代缴,自行开票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非常的方便快捷,无需提供合同等附件,自行保存,也无需代开人到场,注册当地的电子税务局即可。既可以解决企业缺乏成本费用票的问题,个人也可以正常的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公众号“税筹及时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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