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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残疾定义 听力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的声音及言语声音,从而难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的疾病。
听力残疾
听力残疾的标准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
言语残疾的定义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 言语残疾的标准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言语残疾二级: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三级: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四级: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地址:
南坛中心:惠城区南坛东路12号新联兴广场1楼大厅 2247702
淡水中心:淡水南门西街1号时代广场四楼410 3348189
麦地中心:惠州麦地路57号(麦科特酒店右侧)2398189
江北中心: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大隆大厦二期9楼905室 2826002
博罗中心:博罗县罗阳镇观园区时代广场鸿鹄大厦4楼403室 6633772
惠东中心:惠东县平山镇万隆新城沃尔玛1楼F06号 8880733 惠东二店:惠东县平山营路170号(华侨城金辉煌大酒店对面) QQ:64498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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