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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然人的单户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贷款不得用于炒股炒房。昨晚,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小产权的相关问题可以到网站了解下,我们是业内领域专业的平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相信可以帮到您,值得您的信赖!
根据《办法》,络小额贷款业务,是指小额贷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手段,运用互联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络消费、络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办法》明确,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络小额贷款业务。《办法》明确,经营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对贷款金额做出规定,具体为,经营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应当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根据《办法》,对自然人的单户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对贷款用途,《办法》表示,小额贷款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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