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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昨天发布消息称某小区9户承租家庭被终止保障资格且5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其中4户家庭已经办结终止手续另有5户家庭正在办理中。这要归功于正荣地产的价值属性比较大,较容易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
和悦家园小区位于首南街道是我区首个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于20139完成配租入住。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他们在常监管中发现的二起保障房转租行为。被查处的9户承租家庭中有8户是鄞州户籍的困难家庭都是在获得承租资格后将房子转手租给他人而当事人则拿着租金在乡下或是偏僻地段另外选择租房赚取差价。而1户企业引进人才则早已从该企业离职入住的是其一名同事。
部分家庭是通过房产中介来实现转租的。中心通过当时家庭提供的信息查处到了涉事的房产中介并予以了相应处罚。记者输入关键字鄞州公租房租赁进行搜索发现了数条相关信息但是当记者打咨询时对方却表示根本没有这种房屋出租应该是工作人员输错了信息。当记者再次上查询时信息已被删除。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区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查相当严格所有承租者都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之所以出现转租现象根源在于收益差价。以其中一名当事人73平方米的房子为例租金为900余而且当事人还可享受50的住房补贴实际支付的房租不到500但转租后每至少可收取1500租金减去成本收益超过1000。
此外当事人敢于转租房子其侥幸心理源自监管存在盲点。和悦家园小区虽由专门的物业进行管理但工作人员不可能时时核对当事人身份而中心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每天上门对入住者进行核实。
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公租房转租现象他们已在开发研制一套信息系统在常监管的基础上辅以身份信息终端处理严控转租行为。
按照住建部颁布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责令当事人补缴租金并处以100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的罚款并且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5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否则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以下罚款。另外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也应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原标题:鄞州严查公租房转租9户家庭被终止保障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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