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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E认证过程结束时,制造商可通过草拟EU合格声明(或“合格声明”或“ DoC”)并粘贴CE标记来确认产品的CE标记是否合格。基本上,DoC是一页纸,制造商在其中指定其产品符合哪些EU CE标记指令和标准。必须在产品投放欧洲市场之前发布《欧盟符合性声明》。(请注意:在《建筑产品法规》中,此文档称为“性能声明”。《机械指令》要求对未完成的机械声明成立。) 欧盟符合性声明是制造商在其中声明产品符合适用的CE标志指令或法规的基本要求的文档。通过起草并签署《欧盟符合性声明》,制造商对产品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欧盟符合性声明包含所有相关的符合性信息。例如,DoC会指明遵守哪个欧盟法规,统一标准和其他技术规范。DoC包含产品规格,制造商或其在欧盟的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以及对认证机构的引用(如果适用)。 当产品被要求执行欧盟符合性声明的多个CE标记指令覆盖时,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签署多个声明。只需要草拟一个。这份欧盟符合性声明将列出产品符合的所有指令。 通常,欧盟符合性声明必须保存十年。一些CE指令和法规指定了另一个术语。此期限从产品投放市场之日开始。制定DoC是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责任。对于进口产品,进口商必须验证是否有合格声明。否则,进口商必须起草一份。 必须根据市场监督机构的要求立即提供《欧盟符合性声明》。与机械,潜在爆炸性环境,无线电和终端通讯设备,测量仪器,娱乐性航行器,升降机,高速和常规铁路系统以及欧洲空中交通管理网络组成部分有关的指令要求每种产品都必须随附DoC 。这意味着对于这些产品,您需要将合格声明与产品一起发送。 欧盟符合性声明的语言要求是什么? 欧盟符合性声明必须以欧盟的一种官方语言制定。欧盟成员国可以要求将DoC翻译成其一种或多种官方语言。CE标记指令不一定指定谁有翻译义务。但是,从逻辑上讲,这应该是制造商或其他可以提供该产品的经济运营商。 合格证明的内容是什么? 每个CE标记指令均指定了欧盟符合性声明的确切内容。因此,请参阅适用的指令以获取详细信息。但是,在第768/2008 / EC号决定中,提供了基于EN ISO / IEC 17050-1的模型声明。声明可以采取文档,标签或等效形式的形式,并且必须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使追溯到其涵盖的所有产品。 第768/2008 / EC号决定的模型声明包含: 完成技术文件后,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将声明的副本保留在技术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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